自願住較高等級之病房須自付病房差額費用超等病房每日自付差額如下
自付差額
1500~2500元/天
依健保局規定患者須繳納部份負擔費用如下
住院日數
部份負擔
費用比例
最高上限
1-30天
10%
NT$28,000元
31-60天
20%
無上限
61天以上
30%
無上限